1.考试科目:考试科目分文、理科,具体为:录取类别由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决定。
考试科类 | 考试科目 | 录取类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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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科 |
大学语文、大学英语、计算机文化基础 |
文史类 |
法学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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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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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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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科 |
高等数学、大学英语、计算机文化基础 |
理工类 |
经管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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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学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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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学类 |
艺术、体育专业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,可由招生院校组织专业加试,并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完成。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才能填报相应院校、专业志愿。